名为奖励、实为门槛?跑单奖励让骑手陷入不停接单困局******
看似“跳一跳就能够着”,实则掉进“连环套”
跑单奖励让骑手陷入不停接单困局
专家建议,平台算法设计应更人性化,保障骑手身心健康
本报北京2月2日电(记者刘小燕)晚上10点,阿峰送完了最后一单外卖。回家打开软件后,他看到了上月跑单收入的最终数据:1月共收入15401.36元,其中活动奖励收入3342.6元,占比近22%。
春节前后,多名外卖骑手向记者反映,跑单数量越多,获得活动奖励的机会越大,赚取的奖励金额也越高。但名为奖励、实为门槛的设置,也使骑手陷入不停接单的劳动困局,甚至产生安全隐患。
“平台的活动每个月都不一样,但都是需要完成不同门槛的配送任务才有奖励,总之就是要多跑单。”据阿峰介绍,他1月31日参加了早中晚三个时段的“跑单礼”活动。按活动规则,阿峰在9点~15点跑单,完成9单奖励21元,完成21单奖励59元,完成27单奖励87元,完成33单奖励126元。为得到最高奖励,阿峰在该时段跑满了33单获得了126元,但此时他已经7个小时没吃饭了。
由于完成任务量按接单时间计算,有骑手为了接够活动时间段内的单量,还会冒险接单。“有时时间快截止了,单量还没满足奖励门槛,有的骑手就会一边骑车一边刷手机接单。”阿峰说,还有骑手尽管电瓶车电量快耗尽了,也要先接单,就是为了凑够单量,但这样会引发道路危险。
实打实的奖励数字,对骑手而言是有效的激励,却也给他们带来苦恼:一旦某段时间跑单量下降,不仅影响当时收入,还会对后续收入产生影响。在参加工作日“午高峰收入加速”活动时,阿峰的每单奖励有时为1.2元,有时却只有1元。“如果上周送单少,骑手等级就会下降,奖励也就下降了。”阿峰解释说,想要维持高等级,多接单、多送单就少不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郭元凯认为,平台推行的跑单奖励活动是一种用工管理手段,但并非可持续的方式。这种额外激励,很容易诱导骑手产生“跳一跳就能够着”的挑战心理,这就无形中延长了骑手的劳动时间,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增加了骑手身心健康的风险。
阿峰也坦言,跑单奖励活动更像是一串甜蜜的“陷阱”:“就像一个连环套,跑够了第二档奖励,就想着再够上第三档奖励,慢慢就越接越多。全部都想拿最高奖励的话,一天得跑20个小时,一天三顿饭都没法准点吃。”
“不可否认,跑单奖励活动对于增加骑手收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具有积极影响,但骑手应根据身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工作量,不要把获奖励看作是必须完成的任务。”郭元凯建议,平台应将算法设计得更加人性化,保障骑手的身心健康。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