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部地区有大风降温和明显雨雪天气******
中新网1月10日电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受强冷空气及南支槽影响,11日至15日,我国大部地区将先后出现雨雪及大风降温天气。此外,11日至12日,受冷空气大风影响,新疆东部和南部、甘肃河西、内蒙古西部、宁夏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
我国大部地区有大风降温和明显雨雪天气
受强冷空气及南支槽影响,11日至15日,我国大部地区将先后出现雨雪及大风降温天气。其中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东北地区大部、黄淮、江淮、江汉、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北部等地将有小到中雨转小到中雪或雨夹雪,部分地区大雪,局地暴雪;江南中南部、华南等地有小到中雨,局地大到暴雨,部分地区伴有雷电天气。11日至12日,新疆、甘肃、青海降温6~12℃,新疆北部、甘肃西部14~18℃,阿勒泰北部超过20℃,风力4~6级,山口风力可达8~10级;12日夜间至15日,中东部大部地区将先后出现6~12℃降温,内蒙古、东北地区、江汉东部、江淮、江南、贵州等地降温14~18℃,东北地区中北部超过20℃,风力4~5级,阵风6~8级。我国大部海域将有7~8级,阵风9~10级大风,渤海9~11级。17日早晨过程最低气温0℃线位于云南东部至贵州、江南南部一线,-10℃线位于华北中南部、陕西南部一线。
此外,11日至12日,受冷空气大风影响,新疆东部和南部、甘肃河西、内蒙古西部、宁夏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
未来三天具体预报
1月10日08时至11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新疆北部和西部山区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其中,新疆北疆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10~19毫米)。江南东南部、华南大部、台湾岛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其中,广西东南部沿海、广东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雨(见图1)。渤海、东海西南部、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南海北部和中部海域将有5~7级、阵风8级的大风。
图1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0日08时-11日08时)
1月11日08时至12日08时,黑龙江西北部、新疆北部和西部山区、西藏西部、陕西北部、山西中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新疆沿天山地区、西藏西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江汉南部、江南大部、西南地区东部、华南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局地有大雨。新疆东部部分地区有8~9级风(见图2)。东海大部、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南海东北部和中东部海域将有6~7级、阵风8级的大风。
图2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1日08时-12日08时)
1月12日08时至13日08时,内蒙古中部和东北部、黑龙江中部和西北部、新疆中部和西部、西藏西部和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新疆南疆西部等地局部地区有大雪。江南中东部、广东中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有暴雨。内蒙古中部、新疆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山口地区局地有8~9级风(见图3)。黄海大部、东海大部、南海东北部海域将有6~7级、阵风8级的大风。
图3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2日08时-13日08时)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