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悬念揭晓!******
文/王恩博
明天,全球的中国经济关注者将把目光投向北京西长安街11号。
1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届时,中国全年GDP增速、人口总量、人均收入、就业情况等核心经济数据将公布。
在这个遭遇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年份,中国经济将如何交卷?从近期各方面陆续公布一些先行指标中,或能看出一些端倪。
外贸规模创历史新高
外贸是疫情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中国外贸在2021年高基数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分季度看,2022年一、二季度进出口总值分别超过9万亿元和10万亿元,三季度更增至11.3万亿元,创季度规模历史高点,四季度继续保持11万亿元水平。
整体来看,去年中国外贸规模首次突破40万亿元关口、连续6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出口国际市场份额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这份成绩单依然可以用“亮眼”形容。
不过,随着主要经济体持续收紧货币政策,国际需求明显走弱,中国外贸仍然面临挑战。中国银行研究院认为,2022年末中国出口增速有所放缓,国际需求走弱、疫情扰乱生产秩序是主要原因。
在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的背景下,2022年中国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反映出口竞争力和韧性犹在。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外需不足将使出口增速承压,但供应链完整、稳定有望助力中国出口份额维持稳定。
金融数据平稳收官
金融数据方面,2022年也实现“平稳收官”。
2022年12月末,中国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8%,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市场流动性继续保持合理充裕。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分析称,2022年以来,在稳增长基调下,货币和财政政策持续协同发力,基础货币投放加大,市场流动性维持充裕,M2增速达到近6年来最高水平;后期伴随财政支出力度放缓等,M2增速虽有所回落,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新增信贷数据也有积极表现。2022年12月份,中国人民币贷款增加1.4万亿元,同比多增2665亿元。去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1.31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
展望2023年,温彬认为,信用扩张有望继续加力提效,在稳增长、扩内需诉求和海外加息约束弱化下,今年货币政策将维持稳健宽松格局,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继续呈现总量型和结构性并举的特征,降准降息仍有空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保持在较低区间,以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
2023年中国经济有望迎反弹
除了外贸和金融领域外,还有一些数据释放出积极信号。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秀文此前撰文透露,尽管2022年经济增长速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但其他多项指标较好完成,一些面向未来的结构性指标有突出表现。
例如,预计2022年经济总量超过120万亿元。产业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出口量均为世界第一,特别是出口达到70万辆、增长超过1倍。粮食产量连续八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在全球通胀创40多年新高的情况下,中国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左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在此背景下,官方综合研判,2023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汇丰环球研究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刘晶也表示,经济重启是2023年的关键主题,预计在短暂过渡期后,中国经济增长将从明年第二季度开始强劲反弹。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