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中国观察】一起向未来,中国向世界表达语态渐变******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一起向未来,中国向世界表达语态渐变
中新社记者 李双南
“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
2022年北京冬奥会,在中国传统农历立春日拉开帷幕。充满诗意的二十四节气倒计时、主火炬“点燃”方式,以及开幕式上诸多包含中式美学的巧思,被认为是展现了“中国人的浪漫”。
与14年前夏奥会“万人击缶而歌”所传达的强烈情绪相比,温婉、简约、平和是今日中国试图向世界表达的语态。
资料图:2022年2月4日晚,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北京国家体育场举行。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平视中孕育更多个性
曾经,“感谢国家”是中国运动员赛后接受采访的“标准答案”,而近年的国际体育竞技场上,年轻的中国运动员化身为五光十色的中国“名片”,奖牌不再是唯一标识。
世人阅之难忘的,有无需翻译的身体语言“比心”,有颁奖仪式上浪漫动人的大胆求婚,有登台领奖时的花式发型,更有聚光灯下率真自然的个性语言。
“我要吃油焖大虾。”摘得东京奥运会“首金”的中国射击运动员杨倩,在赛后对母亲隔空喊出冠军的愿望。而她头戴“小黄鸭”、做了美甲在领奖台上“比心”的照片,瞬时刷爆网络。以杨倩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国运动员们,在赛场内外敢于展露自我的故事,亦让世界看到一个更加自信、开放、可爱的中国。
资料图:2021年7月24日,杨倩在东京奥运会女子10米气步枪颁奖仪式上。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曾经,中国运动员的标签总是离不开内敛、谦逊等内向型字眼。如今,新一代中国青年“平视”世界时,表达自我的底气、个性被持续激活,彰显青春飞扬。
“努力永远不会骗人”,这是夺冠时未满18岁的单板滑雪运动员苏翊鸣的口头禅,而“不设限”则是他对未来的期许。强自我、大心脏、宽视域,是时代赋予新世代中国青年的特质。他们代表着更可感可知的中国面孔,助力世界更清晰地读懂中国。
资料图:2022年2月7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单板滑雪项目男子坡面障碍技巧决赛在张家口云顶滑雪公园举行,中国选手苏翊鸣夺得男子坡面障碍技巧银牌。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开放中迸发更多创造
这十年,走红海外社交媒体的中国形象日趋多元丰富。“90后”古风美食博主李子柒正是其中的佼佼者。摘花酿酒、养蚕缫丝、烹调时蔬、手作家具……她以画面曼妙、制作精良、饱含田园烟火气的视频作品,点燃千万外国网友对乡土中国的向往。
随着中国开放的大门越来越宽广,中国已深深融入世界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空间关系,成为中国对外表达方式创新的活力之源。于是,抽象的文明底蕴得以更自如地转化为具体而鲜活的个体案例,民间自发站上世界舆论场、为国“代言”的力量不断壮大。
2020年,中国青年画家“乌合麒麟”创作讽刺漫画《和平之师》,批判澳大利亚特种部队曾在阿富汗犯下残暴罪行,在海外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令时任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恼羞成怒。“乌合麒麟”再以一幅言简意赅、细节丰富的《致莫里森》回应。
这是普通中国人以笔为媒、深度参与国际舆论场,并勇于进行创造性表达的一个例证。
资料图:2021年7月8日,上海,乌合麒麟出席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青少年创新发展论坛。中新社发 陈玉宇 摄无论是勾勒诗与远方的李子柒,还是锐气十足的“乌合麒麟”,他们皆在中国激荡的开放大潮中顺势而为,并抓住全球媒介变革的契机,创造出现象级的传播,让世人记住了一个日益立体生动的中国。
兼容中交织更多共情
北京冬奥会令“冰墩墩”成为火遍全球的中国文化使者。憨态可掬的熊猫造型,裹上富有科技感的冰晶外壳,源自冰糖葫芦的创意理念瞬间充满生命感染力。一个“可爱中国”的形象,连通世界万众的心扉。
“冰墩墩”的风靡,并非偶然为之的“灵光一闪”,而是凝聚着设计者对中国如何面向世界表达的深思。“冰墩墩”设计团队负责人曹雪认为,讲好中国故事,既要读懂自己,又要读懂世界。其实,两个“读懂”,正是“冰墩墩”成功的共情密码:读懂自己,便能灵活调用中国文化元素;而读懂世界,则能理解一个包容、善意、温暖的吉祥物形象,才是当下因疫情而愈显分裂的世界之所需。
资料图:2月20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花样滑冰表演滑在首都体育馆举行。日本选手羽生结弦与“冰墩墩”互动。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这十年,中国走向世界的心路历程可概括为从“我”到“我们”。走过竭力向世界证“我”的阶段,中国更加注重在共同体中观照自身、理解他者、共织“我们”。
由是,中国与世界的共情便交织展开。冬奥会开幕式上,由各国“小雪花”汇聚而成的人类“大雪花”,象征着和而不同的共同体;来自中国大山里的孩子们,身着传统服饰,演唱希腊语会歌,地球村天涯共此时。中美运动员互换礼物、中日运动员同框“比心”……一幕幕超越国界的亲切互动,释出中国和合文明观的善意,串联起人类“更团结”的未来。(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