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浣江实验室里展出的微纳卫星模型。(《中国新闻》报记者 李腾飞 摄)
产业转型 “珍珠名城”“袜业之都”走向太空
一条凰桐江穿越而过,在滨水景观带两侧,分别布局科创云谷、航空航天产业园、智能视觉产业园、未来小镇四个片区。“正如凰桐江的名字,我们希望栽好海归小镇这棵梧桐树,吸引来自全球的海归人才。”对于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诸暨·空天装备)的规划设计,诸暨市政府相关项目负责人说出这样的愿景。
西施故里、东白山水、枫桥小天竺……拥有2000多年建城史的诸暨,始终保持着一股浪漫的地域气质。改革开放之后,诸暨的经济产业也紧跟时代潮流,这座曾经人口不到三万的小镇,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变身成拥有百万人口的珍珠名城、袜业之都。
“诸暨地处环杭州都市圈,地理位置优越,2021年GDP已经超过1500亿元,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十强。”海归小镇评审专家、欧美同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研究中心主任李志坚表示,虽然当地珍珠、袜业等传统产业领跑全国,但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诸暨仍然面临产业转型的压力,提前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是这个经济强县迈出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航空航天产业、智能视觉产业已成为诸暨市重点突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涉及航空航天配套企业有31家,2022年总产值达到35.5亿元。诸暨市智能视觉平台于入选浙江省第四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名单。
此次,作为“10+2”之一的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落户诸暨科技城,在产业规划上也明确以航空航天为主导、智能视觉为特色的“1+1”产业体系,构建形成以高端无人机、空天信息产业链为主导,航空航天关联制造、智能视觉终端产品为特色,航空航天开放合作科技服务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李志坚认为,如果能利用好海归小镇这个新型产业平台,将有利于诸暨推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的进一步转换。
创业礼、安家礼……诸暨派大礼汇聚海归力量
新年伊始,对于浙江紫明低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明科技)来说,一幅前景光明的发展蓝图正在展开。
在发展大会开幕式上,2022诸暨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颁奖及落地项目正式签约,10个涵盖航空航天、智能视觉等领域的优质项目落地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紫明科技便是其中一员。
据悉,此次落地诸暨的获奖项目人才可获得最高2600万元的“创业礼”、最高6500万元的“赋能礼”以及包括500万元购房补贴、100万元安家补贴等在内的3个“贴心安家礼”。
凭借氢阀和低温制冷装备项目获奖的紫明科技,拥有一批国内名校大学生和海归学子,掌握低温制冷核心技术,赢得了海内外众多大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认可。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紫明科技创始人孙大明介绍,公司计划投资10.2亿元,并将总部从杭州搬迁至诸暨,6000平方米的厂房正在装修中,“之后我们计划在科技城购入土地100亩,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5亿元”。
凭借丰厚的引才政策,诸暨正以强大的磁力吸引越来越多的高端人才、科研院所和优质企业落户。
目前,诸暨市政府已与浙江大学签约,投资近10亿元合作建设浣江实验室,主要在微纳卫星、先进飞行器等六大方面进行研究。中俄(诸暨)国际实验室也已于去年12月挂牌,依托西安交大、上海交大、俄方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专家资源,实验室开展材料创新研究,为电力能源、交通运输、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产业升级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作为发掘优质海外人才资源的创新举措,诸暨市欧美同学会建立海外联络站,进一步拓宽海外人才工作渠道;诸暨海归小镇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则将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探索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子。
诸暨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放大欧美同学会的集聚效应,打造海归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杭绍同城’科创智造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引领区”。
优质营商环境给力 “西施星”可期
回想起从2018年创业至今的经历,浙江千从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宝川说得很直接,“我们在诸暨的发展,算得上是如鱼得水”。
作为一家从事AI安防产业的本地企业,张宝川在发展大会上极力推荐诸暨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不仅体现在丰厚的产业扶植政策,更体现在企业经营每个节点上的细致入微服务”。
张宝川举例说,AI智能硬件涉及庞杂算法,“目前公司的算法模型有100多种,自研的只有30多种,剩余的几乎都是靠政府牵线和科研院校、海外高端人才合作对接,实现算法的快速落地,做到成本最优、效率最高”。
长期以来,尊商、亲商、安商、富商一直是诸暨的优良传统。2022年,其政务环境评价总指数位居浙江省第二位,是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之一。
“有资金、有技术、有人才、还有优质的营商环境。”李志坚认为,依靠经济和制度优势,诸暨持续积蓄科研力量,吸引海内外人才,建立产业孵化平台,这些举措为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诸暨·空天装备)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从天宫成家到北斗组网;从祝融巡火再到羲和探日……中国航天人用浪漫情怀让神话走进现实。未来,航天产业要想继续降低成本、走向大众,需要更多民间力量参与。欧美同学会在诸暨搭建的海归小镇空天装备产业平台,为这种趋势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我们的目标是用人工智能指挥上百颗中国天文卫星星座探索宇宙。”正如“慧眼卫星”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院粒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双南在发展大会上谈到他的智能猎人星座计划,“我特别希望有大学、科研单位、地方和企业能出资来冠名卫星,更希望有一颗‘西施星’能够作为猎人星座里面领头项目之一,在太空为中国人仰望星空、探索宇宙”。(完)(《中国新闻》报)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