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线上推进会推出旅游优惠政策******
本报讯 (驻福建记者黄国勇)12月8日,以“推进区域协作共赢 共建生态旅游典范”为主题的2022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线上推进会召开,四省联合发布“浙皖闽赣惠游季”活动与《“95联盟风景道”建设倡议书》等,推出一系列旅游优惠政策。
12月至春节期间,“浙皖闽赣惠游季”活动将合计推出春节主题特卖活动、旅游景区免费、消费券发放等近500项文旅营销活动、200余项惠民措施,共同促进区域内文旅消费提质扩容。
根据会议发布的《“95联盟风景道”建设倡议书》,浙皖闽赣四省将共同打造长1995公里,串联9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覆盖浙皖闽赣四省交界处的衢州、黄山、南平、上饶四个城市的“95联盟风景道”,并提倡推动浙皖闽赣联盟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一道(风景道)一带(旅游带)一区(拓展区)”的“鱼骨状”线性空间布局,共同打造线性景区,提升满足风景道及沿线旅游产品的基本功能需求,共同打响“浙·里山水”“皖·美旅游”“闽·扬天下”“赣·出精彩”四省旅游品牌。
会议通过宣传片展示了协作区的生态旅游资源与人文景观,回顾了协作区成立以来四省交流合作的突出成果。衢州、黄山、南平、上饶四市总工会签订了《衢黄南饶“联盟花园”职工疗休养合作框架协议》,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与上饶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签订《四省城际旅游直通车(南平—上饶)试点协议》。
此外,会议宣布2023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举办地为浙江省温州市。
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