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香港经济未来可期******
中新社香港1月11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1日在港表示,新的一年外部投资环境充满不确定性,香港短期经济前景仍存在挑战,但特区政府会保持进取,香港经济未来可期。
当日,由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贸易发展局合办的第十六届亚洲金融论坛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李家超在论坛致开幕词时作上述表示。
李家超表示,香港正走在复常的“快车道”。去年,香港在9月取消对入境旅客的酒店检疫措施,11月成功举办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香港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今年1月8日,香港与中国内地恢复免检疫“通关”,旅客由内地来港无须在酒店隔离。这对商人、投资者、游客以及渴望与内地家人团聚的香港市民来说,意味着更多的便利。特区政府将继续以安全有序的方式推进尽快复常的目标。
李家超表示,2023年开局令人振奋,但特区政府不会自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只有2.7%,投资环境仍充满不确定性。作为一个小型、开放和自由的经济体,香港严重依赖对外贸易和投资,外部的不确定性将给香港短期经济前景带来压力。
李家超认为,尽管如此,香港经济仍未来可期。他说,在中央政府的关怀及支持下,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和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这一优势将会不断扩大。不仅包括可以为公司和投资者提供的有利商业环境、与国际接轨的法规、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还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等香港不断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所带来的大量机会,这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的独特优势。
他表示,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方向下,香港正积极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实力。这不仅意味着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中心以及国际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得以提升,也包括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会继续扩大,对资本市场大有裨益。香港是企业上市的主要平台,过去一年中,特区政府不断使上市制度现代化,以抓住不断变化的全球金融格局带来的新机遇,也在更广泛的经济领域加速创新,推进金融科技发展。
农历兔年即将来到,李家超形容特区政府会“像兔子一样保持进取”,未来一年进行更多外访工作,讲好香港故事,告诉世界香港已经重返舞台。他相信在“一国两制”原则下,香港在金融服务、贸易物流、创新科技、文化及艺术领域将更加繁荣。(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